本站讯 “啪!”随着审判长手中的法槌重重落下,5月19日晚,第四届研究生法律文化节之模拟法庭在6101教室正式“开庭”。本次活动是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办、法政学院党总支承办的品牌活动。为了能使同学们身临其境地感受案件庭审过程,并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第四届法律文化节新增模拟法庭这一环节。法政学院老师孙明烈、外国语学院德育辅导员刘晓、中国海洋大学法律咨询中心宋兆源、法政学院研究生会副主席李中东、法政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部长何召壮出席本次活动。
本次比赛案例是:任日慧在2010年11月进入上海市大润发超市购物,将随身物品,包括(刚领取的旅游团款4660元和私款650元)存入超市的自助寄存柜。等购物出来后,却发现箱门无法打开,后经过工作人员协助,打开箱门后发现箱内是空的。随后,任日慧即报警并留下笔录。
比赛开始前,首先由三位工作人员重现案件经过。之后比赛正式开始,双方首先核对身份,并在法庭调查环节,双方陈述答辩意见及事实理由。随后审判长归纳焦点:“原告的物品是否放入被告所提供的储物箱中,是否放入正确的储物箱中,以及所放入的物品的种类及价值是多少。”“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是哪种,是属于何种合同。”
在质证环节,双方各出示四份证据,并对其进行简单的解释。之后,双方各出一名证人出庭作证。被告询问证人王燕:“购入的自主寄存柜是否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质量认证,能否保证在购入时为合格产品?”证人的回答为被告方提供有力证据。本环节中审判长提醒双方“不要问重复的问题,或者与本案没有直接关系的问题”。合议庭根据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重新提出本场两个争议焦点:“皮包、包内物品和雨伞是否放入自助寄存柜内。”、“消费者使用超市的自助寄存柜存物时,与超市形成何种法律关系?如果消费者存入自助寄存柜内的物品丢失,超市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自由辩论之后,双方陈述最后意见,原告主打感情牌:“再次恳请法庭能够保护我们普通消费者的利益,做出公正的判决。”被告则打出信誉牌:“我们超市是家全国连锁的正规超市,有着很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不信你们可以去打听打听,口碑一直很好。这次出了这档子事儿,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我们也不是说给自己推脱责任,但毕竟这件事儿不是我们的错,我们超市内已经详细地讲明了存放物品的途径和方法,原告她自己因疏忽导致后果的发生,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我们理当不负任何责任。希望法庭能公正判决。”
最终此案双方不接受调解。休庭期间,数位观众详细讲述自己对于本案的看法。十分钟后,合议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百六十五条、第三百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本案结果:一、对原告任日慧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二、案件受理费222元,由原告任日慧负担,原告提出上诉。
本赛最后,孙明烈点评本场比赛时说:“比赛很精彩,而且选取的案例争议性强,虽有小的瑕疵,但是法庭程序的正规性比现实中很多法庭做得要好。”随后他对有待完善的地方一一指出说明。最后,孙明烈以“律师这一行业,法律知识占30%,而与人沟通的能力则占到70%”鼓励法政学子学会与人沟通,并希望非法律专业的海大学子也能关注法律。本次研究生模拟法庭评选出最佳审判员、最佳诉讼代理人和最佳当事人,
文/图: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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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佳 审 判 员:刘雅倩 国际法 2010级
最 佳 当 事 人:任日慧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009级
最佳诉讼当事人:缪平平 经济法学 20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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