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语连珠拼口才 深入透彻赢思辨

作者:侯凯 陈泽…来源:本站原创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0-10-13 字号:

针锋相对

 

本站讯 明星在擅长的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确从社会上得到了超越常人的金钱、权利、地位,但是他们是否有义务承担道德楷模的重任?1012日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辩论赛初赛第一场激情上演,双方就“明星是否有义务成为大众的道德楷模”展开唇枪舌剑的讨论。正方凭借精准的立论,较强的思辨能力获得了比赛胜利。

 

正方一辩刘宁在立论中就“明星成为大众道德楷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明星在具有比普通大众更大的社会影响力的同时,也被赋予了潜在的教育责任。即承担大众道德楷模的义务,明星责无旁贷”。反方一辩则认为“明星有义务成为好人,却没有义务做到楷模,他们只是高收入的普通群体,若是把道德楷模寄托在明星身上,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在质询阶段,正方巧妙地阐释了义务并非强制性,正方二辩李云迪问:“如果说义务有强制性,那么你有义务为10环科做贡献,也具有强制性吗?”

 

双方小结中,正方认为明星具有指向性,有义务为大众做表率,并且他们从社会上得到更多权利,根据权利和义务的相对性,他们需要承担更多的义务。反方则表示明星只是普通人,并不能因为其独特的影响力就要求他们承担义务。

 

接下来进行的自由辩论环节中,反方以义务为切入点,首先说明明星的义务只是娱乐大众,并没有义务去做道德楷模。正方随即进行反驳:道德高尚的人不应该只做好自己的工作,而是要有社会责任感,服务社会,回报社会。反方又连续抛出“道德上的义务是什么?”“明星在履行道德上的义务的同时获得了什么权益?”“究竟成为楷模的标准是什么?”等犀利的问题。正方则明确回答明星因为其特殊的社会影响力,他们有义务引导社会向健康向上的一面发展。同时,正方继续深入探讨明星影响力的作用,强调正是明星的影响力使他们获得了更多的权益,即使他们付出了义务,也是应当的。此后反方一度陷入沉默,正方抓住机会抛出:“明星的本质工作是什么?”这个论点,反方以“成为道德楷模应该是自愿的,而不是被要求的”来进行反驳。但在自由辩论快结束,正方二辩举了丰富的实例,并通过幽默的语言很好的捍卫了自己的论点。

 

  在评委提问环节中,评委从另一方面切入,向正方提问:“如果明星都有义务成为道德楷模,这算不算道德捆绑?”正方则巧妙的回应:“只有影响力大的人才能扩大道德影响,普通人没有这种能力,而明星的工作却赋予了他们具备这种能力。”反方在回应问题“明星是否有义务成为风向标来引导社会呢?”时,却并没有给出自己的明确观点,只是回答:“希望明星这样,但并不强求。”

 

  经过评委提问,双方做最后陈词。反方四辩首先亮明自己的观点:明星是某一方面很让大家喜欢的人,而道德模范则代表了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不应该把二者相连。正方四辩继续从明星的影响力谈起,指出明星影响力大,对社会的指导性也大,并升华到构建和谐社会也需要明星的引导。

 

     随后,嘉宾李梦菲做了详尽的点评,首先指出“论点虽然对反方不利,但反方也有机会抓住对方漏洞进行突破。”同时她肯定了辩手们的优秀表现,也指出了双方赛场的不足,并和大家分享了自己辩论赛场上的经验。最后,主席宣读了比赛结果,辩论赛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实习记者:侯凯 陈泽琳    摄影:永吉卓玛 侯凯    编辑:陈符森

辩手风采

评委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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