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暨全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举行

作者:李华昌来源:本站原创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04-11-29 字号:


本站讯 11月29日下午,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暨全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我校逸夫科技馆隆重举行。中国工程院院士、校长管华诗与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王建宏代表双方在全面合作协议书上签字,副校长于志刚、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助理隋春玲代表双方在国家助学贷款协议书上签字。出席仪式的领导还有青岛市副市长王修林,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振江,青岛市教育局高教处副处长朱红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王丽艳,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处长王锦玲,青岛市银监局副局长刘志勇,中国海洋大学党委副书记张静等。青岛市相关部门领导,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相关部门负责人,我校校长助理徐国君以及相关部处负责人、师生代表等共计300余人参加签字仪式。仪式由张静副书记主持。

据悉,至今初审合格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已达984人,审批金额为1093万元,649名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已于11月26日发放,发放金额为260万元。

王建宏行长在讲话中对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此次与刚刚度过80华诞的中国海洋大学合作深感欣慰,他说,大学生是国家的财富,是国家的未来,也是民族振兴的希望,国家助学贷款就是国家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措施之一,中国海洋大学作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长期以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此次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为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提供了良好契机。

管华诗校长发表讲话,他说,中国海洋大学此次与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标志着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从以往的一校一行转变为一校多行,这为巩固和完善我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起到了推动作用,学校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今后将继续加强与银行的合作,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协助银行做好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查、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把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王修林副市长在讲话中对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暨全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的成功举行表示热烈祝贺,他说,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不仅关系到一代人的成长,而且直接影响我国人才战略的顺利实施,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与中国海洋大学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标志着我市在完善资助体系、落实国家助学政策、探索银校合作新途径等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希望签约双方真诚交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我市助学贷款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学生代表也在仪式上发了言。

管华诗校长(右)、王建宏行长在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全面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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