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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休渔期收效显著,但过度捕捞仍然存在,“蓝色粮仓”如何持续产出?

作者:耿婷婷 赵一婧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发布时间: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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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季休渔让渤海、黄海渔业资源近十年内分别增长了3-7倍、2-5倍,但开海后过度捕捞导致的“资源衰退”仍旧存在——

“蓝色粮仓”如何持续产出?

9月1日是一年一度的“开海日”,宣告着当年休渔期的结束。渔民们心情激动,期待满载而归。

我国自1995年起全面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并在1995至2021年间进行了14次调整,逐渐演变成目前的每年5月1日至9月1日为休渔期的安排。

多年来,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沿海渔业资源养护效果明显。根据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以下简称“黄海所”)最近10年的渔业资源调查数据,海洋伏季休渔期前后,渤海渔业资源相对密度增长了3-7倍、黄海渔业资源相对密度增长了2-5倍。

但采访中,也有专家提出,休渔期后过度捕捞的情况仍未改变。要进一步找到休渔期大海“存货”和“开海”后捕捞量之间的“动态平衡点”,加快渔业资源的养护和恢复,才能保证“蓝色粮仓”的可持续产出。

“个头”更大、“产量”更多

对于黄渤海海域而言,伏季休渔制度最明显的调整是“休渔”时间逐步从7月1日提前到6月1日再提前到5月1日,休渔期由2个月延长到目前的4个月,力度越来越大。

黄海所副研究员吴强介绍,这带来了两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直接变化:一是渔业种类个体大小明显提高,二是渔业资源生物量大幅提升。

“伏季休渔这一休养生息政策保护了渔业资源的繁殖群体,补充了幼鱼,使其子孙后代得以持续繁衍,从而保证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产出。”吴强举例说明,黄渤海海域内,蓝点马鲛(鲅鱼)、小黄鱼、鲳鱼、带鱼等鱼类,中国对虾、三疣梭子蟹、口虾蛄(皮皮虾)等甲壳类以及短蛸、长蛸、枪乌贼等头足类资源量均有所增加,种群结构得到改善。

中国海洋大学教授任一平也表示,伏季休渔政策执行成效显著。“尤其是对于黄渤海海域来说,随着休渔起始时间提前到5月1日,海域内鲅鱼、鲳鱼、带鱼等物种的资源量明显提升。”任一平说。这是因为,休渔起始时间提前,更有效地保护了这些物种的产卵群体,让这些鱼类有充足时间进行产卵和繁育,亲体及幼体都能够得到足够的保护,从而促进了渔业资源量的恢复。

专家们表示,整体来看,伏季休渔制度保证了幼鱼的生长期,增加了单位补充量和渔获量,提高了开捕后的产量、质量、价值,从而提升了渔业生产的经济效益。此外,伏季休渔减少了年内生产的作业时间,因此降低了船上渔具、耗材等渔需品和船的损耗以及柴油、机油等能源的消耗,节省了渔民劳务费用。在增收、节支这“一升一降”之间,伏季休渔制度推动了我国渔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避免“一刀切”,“休渔期”也能有收获

伏季休渔制度实施至今已近三十载,对渤海、黄海、东海与南海渔业资源都有较好的养护效果。但不同物种的繁育规律各有特点,有不少海洋经济品种的“最佳捕捞期”正好在“休渔”期间。如果采用“一刀切”的处理方式,反而容易造成海洋资源的浪费。

针对这些品种,显然需要更加合理、科学、人性化的“弹性”制度。任一平团队多年来持续开展近海渔业资源的调查研究和山东近海渔业生产监测,他说,山东近海鱿鱼的捕捞“旺季”是七八月份,毛虾的捕捞“旺季”是六七月份,都在“休渔期”内;此外,一些一年生的海洋生物,例如海蜇,捕捞期主要是七月份,如果不进行捕捞,也会自己消亡。因此,山东省每年通过对管控渔船办理专项捕捞证件等方法,允许渔民对这些特定种类进行专项捕捞,以期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

吴强也告诉记者,目前,海蜇、毛虾、口虾蛄、丁香鱼、鱿鱼等品种都是我国伏季休渔期间的专项捕捞品种。通过针对特殊经济品种的专项捕捞这种“弹性”制度,渔业生产总体效益良好,实现了伏季休渔平稳和渔民增收的“双赢”。

据悉,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继续完善伏季休渔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同时加强与海警、边防、市场、科研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稳定伏季休渔秩序。此外,持续挖掘伏季休渔期间其他潜在专项捕捞品种,优化专项捕捞品种结构,逐步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探索捕捞“上限”,保证可持续产出

黄海所一项研究发现,自1950年以来,渤海内捕捞强度增长了近40倍。

对于渔民而言,伏季休渔政策确实减少了年内生产的作业时间,提高了开捕后的产量、质量,提升了渔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但相较于强大的捕捞力量,“休渔期”增加的补充量还远远不够。由此带来了“休渔4个月,捕鱼30天”的困境,成为“蓝色粮仓”可持续产出的难题之一。

“尽管通过休渔期几个月的养护,渔业资源量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但由于渔船捕捞量仍然过大,加上‘先到先得’‘捕捞量不加限制’的过度捕捞模式,让伏季休渔期对渔业资源养护的成果很快就被捕捞殆尽。”任一平说。

吴强介绍,近年来,有部分渔民已经意识到捕捞强度过高,主动减船转产,由“海上捕鱼人”变成“沿海或陆地养殖户”,或通过转产专业培训入职其他行业。整体来说,我们还需要更加高效、科学的解决办法。

任一平认为,逐步推进限额捕捞管理,控制捕捞总量被看做是未来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对于近海渔业资源养护与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他告诉记者,所谓“限额捕捞”,通俗来说就是通过调查评估确定某种渔业生物的最大持续产量是多少,进而找到该物种的捕捞“上限”,从而对捕捞行为进行总量控制,确保捕捞量不超过该物种的最大持续产量。

据悉,作为一种产出控制管理制度,限额捕捞制度已在世界渔业资源可持续管理中广泛应用,在我国渔业管理中也日益受到重视。近年来,我国正以渤海为试点,探索限额捕捞管理。目前,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等科研团队正在对渔业生产涉及的多类生物进行调研和统计,力求找到它们的捕捞“上限”,为限额捕捞制度的推广应用提供支撑,从技术支撑层面助力该制度在我国实施。(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耿婷婷 实习生 赵一婧)

  新闻来源:2024年9月1日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休渔期收效显著,但过度捕捞仍然存在,“蓝色粮仓”如何持续产出?

编辑:郭晓蕊

责任编辑: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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