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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之论;利弊之争

作者:杨晓昕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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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辩手

 

本站讯 谈及“偶像”,有人夜不能寐为之倾倒,有人视作浮云淡然一笑。本次工程学院的辩论赛将“偶像”作为话题,辩论偶像崇拜的利弊。927日晚,崂山校区第四教学区充满火药味,一场关于“偶像“的辩论在自动化1班与自动化2班之间展开。

 

    正方:王迪 赵晓东 杨亚刚 胥祥棣

    正方观点: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反方:韩菲 高艺菡 綦宝健 侯查斯泰

    反方观点:偶像崇拜弊大于利

    获胜方:反方

    最佳辩手:正方一辩王迪

 

正式辩论还未开始,正方就将“偶像崇拜利大于弊,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加在自我介绍中,尽显幽默调侃之意。而反方也以四人会话形式展现追星心理,做出回敬。

 

进入陈词环节,正方一辩立收轻松状态,严肃而掷地有声地阐明正方观点。她们将崇拜理解为“见贤思齐的内心向往”,因此崇拜的对象不仅仅是明星、名人,也可以是精神、理想、信念等等。反方则开宗明义地从“崇拜容易陷入迷恋偶像本身”切入,表明人性本身缺点及媒体的一些不良导向会使人无法自我掌控,“崇拜”通常会被理想化、极端化,而这极其不利于社会和谐。

 

第一轮针锋相对过后,辩论赛进入质询阶段。正方二辩炮语连珠地向反方二辩发起猛烈攻击,反方三辩则用“吃苹果”的例子来对正方辩友循循善诱,其中有对话如下:

反方三辩:“红彤彤的苹果和烂掉的苹果泥,你会选择吃哪一个?

正方三辩:“当然是好的那一个。(犹豫)”

反方三辩:“那个苹果里面其实有条虫。”

正方三辩:“那怎么能说是好的呢?”

反方三辩:“我只说是‘红的大的’没说是‘好的’。因此,你看,光环太闪耀会掩盖掉一些缺陷,当你向榜样学习是可能就会学习到那些不积极的东西。”(正方三辩哑口无言)

 

经过双方激烈的交战,双方四辩为其质询过程做小结。反方巧妙缩小了“偶像”的定义范围,提出了客观的学习对象与主观的偶像并不是同一概念;其重点强调“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概念——即使有大部分人是依靠理性加感性来选择偶像,但是不能排除那极少部分感性支配理性的人不恰当的选择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影响。

 

在自由辩论环节,双方更是呈现剑拔弩张的态势。正方紧抓反方“列举个例”的情况不放手,如“追星女杨丽娟”等带有离奇色彩的人物事例。反方则推广到大众教育上回敬——学校教育学生背唐诗宋词,却并没有教育学生去背李白杜甫。双方争论火药味渐浓,“时间到”提示响起时,辩手们显得意犹未尽。

 

总结陈词中,反方四辩引用毛泽东的例子说明“崇拜”的危害性,并且再次重申个例并非可以因为数量的稀少而掩盖过去——就像一张白纸有一个黑点,人不会看到其他地方的洁白,只会看到那一点的污渍,对于整个社会也是如此。”

 

赛后,最佳辩手王迪在接受采访时眼里仍噙着泪水,虽然自己获得了荣誉,但对于团队的失利仍不能释怀。谈及自己的成功,她认为这来源于自信,因准备充足而胜券在握的自信。

 

文:杨晓昕(实习)    图:钟紫葳(实习)    编辑:蒋雪莹

编辑:系统管理员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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