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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与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作者:杨玫婷 平晓涛来源:国内合作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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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10月25日,中国海洋大学与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举行。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方银霞,副所长周锋,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党委书记王菊英,副主任付元宾,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韦敏,中国海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峻峰出席仪式,中国海洋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岩主持仪式。

张峻峰对各单位领导和嘉宾表示欢迎。他指出,中国海洋大学与三家单位合作关系紧密,涵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校友支持等多个方面。当前,学校加强学科专业设置优化调整,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校地校企合作不断拓展,初步构建起服务沿海高质量发展的合作网络。此次学校与三家单位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标志着合作进入新阶段。希望各方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方银霞高度评价学校在海洋学科建设方面取得的卓越成就,以及为国家海洋强国建设作出的突出贡献。她指出,希望以此次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与海大一道,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依托双方优势资源,共同推进有组织科研和跨单位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实现从学科建设到实际应用的全链条贯通。

王菊英指出,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超过六成的核心骨干来自海大,凸显了中国海洋大学在行业人才输送中的关键作用。她对学校在核污染水排海监测、航次保障等重大任务中提供的技术支持表示感谢,并期待未来进一步深化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共同提升海洋环境监测的科研支撑能力。

韦敏指出,当前中石化正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向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领域转型,希望未来在人才联合培养、技术研发、装备创新等方面与海大继续加强合作,建立全方位、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为国家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周锋、李岩分别代表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与中国海洋大学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付元宾、李岩分别代表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与中国海洋大学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韦敏、李岩分别代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与中国海洋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各方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文:杨玫婷 平晓涛 图:刘邦华

编辑:赵奚赟

责任编辑:李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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