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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组东北山东片区组长吴应宇来校指导工作

作者:李华昌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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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5月20日,教育部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组东北山东片区组长、中国药科大学总会计师吴应宇来中国海洋大学指导工作。中国海洋大学校长于志刚、副校长闫菊、总会计师王剑敏在图书馆第一会议室会见了吴应宇组长一行。

    吴应宇组长对教育部启动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工作背景作了介绍。他指出,国有资产是高校办学的重要支撑条件,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时防范和化解国有资产管理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次专项检查,就是要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和教育部党组要求,深入了解高校所属企业管理情况,全面排查问题,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时防范和化解国有资产管理风险。

    吴应宇组长介绍了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高校是否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事业资产和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设立专门的国资管理机构管理全部国有资产。二是高校是否按照《办法》《工作规程》和“三重一大”决策规定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具体规章制度。三是高校是否设立资产经营公司,将高校所有投资的股权划转至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四是高校是否按照“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理顺所属企业管理体制,杜绝“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五是高校是否对管理不规范、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及因产权链条过长难以监管的企业,及时实施关、停、并、转,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消除可能影响单位稳定的重大隐患。六是高校是否按照中央规定规范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七是高校是否按照中组部《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清理学校领导干部在所属企业兼职。八是高校是否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财政部文件规定。九是高校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是否履行了报批报备手续。十是高校资产对外投资、出租收益是否纳入高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资产处置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十一是高校所属企业改制是否履行清产核资、评估备案和产权登记等国有资产管理手续。十二是高校所属企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是否报教育部办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十三是高校所属企业应当报批的国有资产管理事项,是否报财政部审批。

    吴应宇组长还就本次专项检查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作了具体的说明。他指出,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把配合做好专项检查作为防范和化解国有资产管理风险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抓住这次难得的检查契机,配合检查组全面、深入、彻底地排查问题;同时,认真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建立定期自查的长效机制。

    于志刚校长在讲话中对教育部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组进驻学校开展专项检查表示欢迎。他说,教育部此次国有资产专项检查的开展,将有力地促进学校的规范化办学,学校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积极配合好教育部此次专项检查。各相关单位要以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总结工作教训和经验,认真思索校办企业的发展定位,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王剑敏总会计师主持会议。教育部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组成员,学校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文/图:李华昌

编辑:系统管理员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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