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中国海洋大学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第35次专题学习会,邀请浙江农林大学党委书记宣勇到会作题为“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问题”的报告。学校党政领导孙也刚、于志刚、董双林、李巍然、李华军、王剑敏、卢光志、陈锐出席会议。
报告分为“从管制走向治理的中国高等教育”和“中国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问题”两个大的方面,对当下推动中国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作了深刻阐述。
宣勇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为切入点,阐述了“管制”与“治理”在权威主体、权威性质、权威来源、权力运行的向度、两者作用所及的范围5个方面存在的区别。宣勇指出,实现国家现代化,教育要率先现代化。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治理要率先现代化。如果不能尽快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就不可能如期实现。宣勇强调指出,实现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更好地激发每个学校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全社会的作用。
宣勇着重从六个方面论述了中国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关问题。一是现代化与治理体系,他指出,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实质是为了参与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是若干所大学追赶并达到世界一流大学水平、建成高等教育强国的过程,即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过程。要积极打造形成政府宏观引导、大学自主办学、市场竞争配置、社会第三方评价支持的共主体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二是中国特色与基本矛盾,他指出,在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与完善进程中必须要坚持“中国特色”,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大学的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因此,政党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与学生权力是构成中国大学的主要权力结构。他还就“大学传统与中国特色”、“政府管制与自主办学”、“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三对基本矛盾做了详细分析。三是逻辑前提与逻辑起点,他指出,治理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参与治理的利益相关者具有主体的地位并具有主体的能力。因此,如何让长期丧失办学主体地位的中国大学有能力接住权力、用好权力,自主办学、自我约束,重建和培育大学的主体性是政府与高校的当务之急,也是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逻辑前提。四是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宣勇表示,就我国大学的外部治理来看,尚未形成多元的治理结构,尚处在政府的一元化的管制中,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尽快建立由政府主导、社会中间机构与市场力量参与的共同治理结构。五是治理结点与治理能力,他指出,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最终体现在“校长负责”的成效上,校长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的关键人物,校长对谁负责?如何让校长负责?让校长如何负责?是我国当下必须回答的三个基本问题。六是法律保障,宣勇指出,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遵循契约精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治校、依法行政。而大学章程是大学的宪法、母法,是学校一切活动的基本依据。
会上,中国海洋大学党委书记孙也刚、校长于志刚等分别就干部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内容与宣勇做了探讨交流。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卢光志主持。学校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院(系)党委副书记参加会议。
文:冯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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