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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辩论 难解难分

作者:刘乐宇一来源:医药学院发布时间: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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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枪舌战

    本站讯 在婚姻问题纠纷频频的今天,如何维护婚姻关系成为人们思考辩论的问题。有人提出了婚前财产公证制度,那么,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10月18日上午,以“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为辩题,药学2014级一班与生物科学2014级二班在鱼山校区新教学楼展开了激烈辩论。莅临辩论赛的评委有优秀辩手杨丁、赵鹏鹏、包雪、孙文景、肖贤、吕立平、黄哲琛、刘菁。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战,最终打成平手。正方三辩吕倩明获得“最佳辩手”称号。

    开篇立论,定义先行,正方一辩率先抛出了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概念,其意为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并强调这是为爱情加了一道保护的屏障。紧接着又从法律、感情、理性的三个方面,说明婚姻财产公证制度是合法合情合理的。而针对正方一辩的陈述,反方一辩以婚姻应该是感性的立论,并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制度是对爱情的讽刺,因为婚姻本应该是两个人的事,而不需要第三者插足。又用数学加法进行了形象的类比,说婚姻应该是1+1=1而不是等于2或3或其它,并举例在我国申请婚前财产制度的人不到20%,进一步说明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存在是多余的。而正方四辩就反方的陈述提出了疑问并同时完善了本方的观点,正方认为婚姻应该是理性的,婚前财产公证制度是为了使婚后可能会产生的问题提前暴露,而这并不会伤害两人之间的感情,只会更好的保护两人的婚姻。

    在双方二辩驳论环节,正方针对反方所举出的例子提出质疑,认为我国申请婚前财产制度的人不到20%,只是因为其实行的时间还很短,而不是因为它的弊端,同时指出婚前财产制度在西方就比较普及,并举出改革开放的例子,说明一个制度的利弊不能凭借短时间内人们对它的评价来判定。反方针对正方驳论,再次指出爱情应该是感性的,若婚姻不以信任为前提就是没有意义的,并认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就是两人对婚姻的不信任,同时举出吃饭AA制的例子,说明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完全是多此一举。在反方辩手强势的陈述中,正方冷静重申婚前财产制度是为了预防婚后纠纷,是一种理性的、负责任的制度。双方反应敏捷,辩论深入,论证有力,难分上下。

    自由辩论环节,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反方始终坚持爱情应该是感性的,应该以信任为基础;正方反驳,婚姻财产公证制度并不否认信任,而是一种预防,“难道不发洪水就不修筑堤坝了吗?”正方紧追猛打,认为反方的例子不具备普适性,反方略一停滞,认为责任是婚姻的前提。在双方一系列问答后,双方仍难分出高下。

    总结陈词环节,反方首先发言,反方四辩首先对对方例子提出质疑,再次提出婚姻应该以信任为主。接着正方从预防婚姻破裂引入陈述,提倡理性婚姻的价值观,婚姻财产公证制度可以使婚后可能产生的问题提前暴露。

    最后,双方分别派出领队对本场辩论进行总结。正方领队夸赞对方辩手进步很大,反方领队则是一方面称赞了正方一辩条理清晰,另一方面指出了本方对时间把握不好。

    至此,本场辩论精彩落幕。

通讯员:刘乐宇一

最佳辩手风采

【新闻链接】

正方:药学2014级一班

正方辩手:徐文锋 王俊艳 吕倩明 邵子健

正方辩题: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利大于弊

反方:生物科学2014级二班

反方辩手:刘亮洁 王晓明 马翠竹 翁震

反方辩题: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弊大于利

最佳辩手:正方三辩吕倩明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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