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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学院新《环境保护法》讲座辅导举行

作者:曹娟 钟卿 王璇来源:海洋环境学院发布时间: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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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10月16日,由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宣教中心、海洋环境学院团委主办,中国海洋大学“翼”之环保社承办的“同呼吸共奋斗 共建美好家园”新《环境保护法》宣讲会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海洋环境学院513教室举行。宣讲会邀请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法规处金秀法处长主讲,中国海洋大学环境保护协会、科技协会蓝色海岸线(鱼山校区)、法律协会、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及爱好环保的同学们到场学习,海洋环境学院团委书记曹娟主持讲座。
 
    金秀法处长本次受邀来到海大,为众多环保爱好者及法律爱好者介绍明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的有关知识。宣讲会上,金处长主要从新《环境保护法》概述、《环境保护法》的产生及修订背景、新《环境保护法》的亮点和主要内容以及需要解释的几个主要问题等相关方面做出具体介绍。金秀法处长介绍了新《环境保护法》的五大亮点: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并将新《环境保护法》同现在实施的环保法进行对比,阐明实施新环保法的必要性。与此同时,他也严肃指出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起步晚、专一程度低,环保法与单行法重叠,法律出台易受炒作影响等不足之处,表明中国环境保护的道路还比较漫长。讲座中,金处长详细叙述新环保法从一审到四审不断改良的历程,援引历史事件、列举现实事例,语言幽默诙谐。
 
    此次金处长来校讲座,得到了学院党委副书记李红涛老师热情接待。讲座结束后,金秀法处长同到场的同学们一起合影留念。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讲座加深了对新环保法的理解,激励热衷环保事业的同学在环保路上找准法律根基,不懈努力。据悉,本次讲座是青岛市环保局在全市高校进行新环保法讲座的第一站,青岛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对于海大学子积极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热情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通讯员:曹娟 钟卿 王璇  图:沈雨航 范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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