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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青岛中国海洋大学控股公司同时获得青岛市第一批创业苗圃建设试点认定

作者:王法利 王婧来源: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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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近日,青岛市科技局下发青科平字[2014]14号文件,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青岛中国海洋大学控股公司等16家公司被青岛市科技局认定为首批创业苗圃建设单位,开展苗圃建设试点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创业苗圃、加速器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以高新区主园区为依托,海大创业苗圃以浮山校区科技园大楼为依托,为创业团队免费或优惠低价提供办公场所,提供项目的发展前景评估,聘请创业导师,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预孵化服务,建构一条系统的“选苗——育苗——移苗”服务链条。

    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科技孵化器将进一步完善孵化链条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创业孵化服务能力,鼓励有创业意向的科研人员、大学生、留学人员等开展创业见习实习,为未成立企业的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团队提供专业、系统的“预孵化”服务,降低创业成本和门槛,通过开展选苗、育苗和移苗入孵工作,推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加快构建创业孵化生态体系。

    创业苗圃的设立也意味着中国海洋大学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的前端开拓推进,在学校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支持下,学校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社会方面将会进一步加强。
 
    创业苗圃将面向全市有创业想法的个人或团队开放,只要有好的创业点子和可商业化的成果均可提出申请,经专家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可入驻园区。在办公环境上,入驻团队将享受3-6个月免费,原则上不超过1年。项目入驻3个月后,专家组会对项目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在结合创业者实际情况和沟通后作出继续培育或退出报告,对于好的项目经培育后可以直接进入两个孵化器发展。

  此外,两个园区还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及融资等软件服务,不定期邀请专家上门讲座,内容涉及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税务政策和法规等。“按照惯例,注册公司需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园区和工商部门联合,对入驻的创业团体提供服务,只要有固定工位就可申请注册。”同时,园区还设立联络员制度,对项目提供全程保姆式培育服务。联络员和创业导师对项目跟踪服务和评估,对创业团队发展中遇到的难题随时设法解决。

通讯员:王法利 王婧

编辑:系统管理员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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