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预览

关于举办中国海洋大学书法艺术周的预通知

作者: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书法研究院来源:中国海洋大学发布时间:201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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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庆祝党的十八大召开,书法研究院将于201211月举办海大书法艺术周。本次活动由书法研究院联合宣传部、工会、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团委、图书馆、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工作部、文科处等部门和单位共同组织,进一步发挥高校文化传承的职能,打造海大校园文化品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体安排
书法艺术周拟定于1126日—30日举办。包括举办书法艺术讲坛、组织校内师生员工书画作品大赛、展示书法名家精品及大赛入围作品等三个板块。
二、活动内容
(一)书画作品大赛
1、参加人员范围
凡我校在职教职员工、离退休干部教师,学校在册的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2、作品种类
包括书法(含篆刻)、绘画两类。
3、作品规格及要求
(1)书法类(含篆刻)
书体不限,作品规格原则上不小于4尺对开宣纸、最大不超过6尺整张宣纸,篆刻印屏为4尺3开,印拓不少于8方(如附边款不少于2方);一般以竖式为宜;草书、篆书等形式请另注明文字内容。
2)绘画类
原则上画种不限,以中国画、油画、水粉画、素描为主。作品规格不小于4尺对开宣纸,最大不超过6尺整张宣纸,一般以竖式为宜,另请附上作品名称。
  (3)报送作品不需装裱,作品入选后由学校统一装裱。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4征稿时间及提交方式
1)征稿时间:20121030--1115日。
2)提交方式:来稿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投稿。
①在职教职工:由学校工会牵头、各部门工会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征集作品与附件报至校工会办公室(行远楼215室),联系人:管心,电话:66782079
②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由学校团委牵头、各学院团委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学生将作品交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所征集作品与附件报至校团委(行远楼322室),联系人:盛祥,电话:66781829
③离退休干部教师: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投稿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报至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联系人:黄拥军,电话:82032917
5、作品表彰
征稿截止后,书法研究院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所有稿件进行评选,评出入围作品给予装裱,并按教工和学生分别评出书法类和绘画类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具体奖项数量将根据来稿数量和质量待定)。其中对特别突出者,将获邀参加书法研究院的文化交流活动。
(二)大赛入围作品及校外名家作品展
书法艺术周期间将对入围作品在崂山校区图书馆进行展览;同时,为提升书法艺术周的品位,书法研究院将邀请中国书法名家的作品到海大展示,提高师生员工的鉴赏水平。
(三)书法艺术报告
书法研究院在书法艺术周期间邀请中国书法名家来海大举办讲座,与师生员工一起认识书法的本质、领略艺术的魅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书法艺术周书画作品大赛作品登记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书法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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