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住房制度改革属地化政策的要求,根据青岛市住房委员会《青岛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房委发[1998]1号文件)精神,2002年11月28日中国海洋大学召开了第三届教职工全体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海洋大学住房货币化实施方案》,在省内高校中率先推行了全员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
几年来,中国海洋大学住房货币化工作一直有序推进,已为每位教职工建立住房档案,经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审批后,在青岛市资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账户并为所有离退休和在职购买商品住房的教职工办理了货币化补贴的提取。截至目前,中国海洋大学已建立教职工住房档案共3895人,为3500余人开设个人住房货币化账户,已存入补贴金额11000余万元。2007年11月,教育部在对学校有关工作进行审计后,认为海大住房档案基础资料齐全、完整,数据库准确、管理规范。
由于青岛市不对个人账户开放查询功能,教职工不能及时了解本人住房货币化补贴的信息。为方便在职教职工了解个人住房货币化补贴信息,2011年10月,房地产办公室研发并开通了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查询系统。因学校已为所有离退休教职工结清了住房货币化补贴,本次启用的查询系统不包括离退休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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