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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自由 孰是孰非

作者:高远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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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路相逢辩者胜

 

    本站讯 随着网络的发展与普及,“网络自由”作为一个新兴词汇不断出现在公众视野中。1030日晚,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环科)院楼A517,来自环科11级的8位辩手针对网络自由使事实更明朗还是更模糊的问题展开激烈讨论。

 

正方辩手:刘妍慧 朱梦琪 安  鹏 陶  威

正方观点:网络自由使事实更明朗

反方辩手:郑智炜 孙  涵 孙浩阳 贾沛莉

反方观点:网络自由使事实更模糊

获胜方:反方

最佳辩手:反方二辩 孙涵

 

    开篇立论,定义先行。针对本场辩题,在立论环节,正方一辩首先明确自由是指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自由,而网络自由更利用网络发布与获取信息的优势,让民众可以更方便的得知事实真相;同时,网络自由可以让每个人都参与其中,建立全新监督机制,明辨是非。而反方一辩则针对正方的立论,提出网民素质参差不齐,目的不一,发布信息时会存在偏激、片面等诸多影响民众判断的问题;并且作为网络主要媒介的网站往往会因为利益需求对这种行为听之任之,混淆网民视听。双方立论观点清晰,旗帜鲜明,为己方之后的辩论奠定坚实基础。

 

随后的质询环节,双方针锋相对。正方二辩在质询中首先抛出观点“网络获取的多方信息可以使事实明朗,从而推动事实进步”,而反方二辩在对正方二辩时则提出质疑“脱离现实的空想是否毫无意义”,在得到对方肯定的回答后反方二辩反驳 “在现在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网络自由让事实更清晰的说法缺乏支持”。接下来,双方围绕网络带来的巨大信息量展开争辩。正方三辩认为网络自由使得民众能获悉更多传统媒体所没有关注的事实,而反方三辩则拿出严密的数据“67.3%的网民无法从网上找到自己想要的内容”来表明巨大信息量并非像看起来那样光鲜。短暂的质询环节结束后,双方四辩均指出对方在刚才质询中犯下的错误,并重申己方观点。

 

本场比赛最精彩的自由辩论环节,双方言辞激烈,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正方一辩提出网络自由在检举官员腐败方面有巨大作用,但反方二辩却认为网络监督形成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冤假错案,而且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面对反方提出的约67%的网民无法获得想要信息的问题,正方则反复强调对方不应低估网民的判断及认知能力。

 

在最后的总结环节,反方四辩认为网络平台过于开放,网民与网站均会因其目的与立场导致发布与传播片面、偏激的信息,误导广大民众。而且网络自由在法律监管方面处于空白,容易出现问题。并且网络带来的巨大真假不明的信息,会影响公众判断。而正方四辩则用利用声情并茂的朗诵表达不要低估网民素质,要相信网络与自由的观点。

 

最后,由环科08级辩论队优秀辩手何建超进行点评,他指出在分析辩题时要专注每一个细节,注意区分“网络”与“网络自由”的区别,同时在辩论过程中要突出“更”,体现比较性。同时,他也告诫场上双方,一个优秀辩手需要做到“温润如玉,滴水不漏”,优雅的气质与伶俐的口齿同样重要。

 

本次比赛到场嘉宾有环科团总支副书记杨惠敬,环科学生会主席李洪利,环科学生会副主席陈昌昀,校学生会学术部部长于晓及各院学术部部长、辩论队领队。

 

文:高远    图:黄家后

 

 

 

你来我往不相让 质询环节展风采

 

 

 

嘉宾精彩点评

 

 

 

最佳辩手 

编辑:系统管理员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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