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适应学校对各层次人才的不同需求,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中国海洋大学事业编制外人员聘用自2006年开始实行了“人才(劳务)派遣”方式。近日,学校人事处就“人才派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分别与被派遣人员、派遣公司负责人及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就一些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沟通。
7月27日下午,吴德星校长在鱼山校区胜利楼会议厅召开了专题会议,与会人员对“人才派遣”人员可能遇到的落户、住房、工资发放、岗位晋升以及校园智能卡使用、图书借阅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上,吴德星校长对学校采用“人才派遣”用工方式的必要性进行了阐释,并要求各部门对“人才派遣”人员要在社会保险、薪酬、岗位评聘、后勤服务等方面理顺相关政策。吴德星校长指出,学校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事业编制外队伍为海大的教学、科研和项目开发等工作提供一流的服务,为此需要积极营造一种适宜的环境,完善相关的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以不同的方式为学校服务,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创造性和工作的主动性。人事处万荣处长对学校2009年出台的《中国海洋大学实施“人才派遣”用工方式暂行办法》中有关派遣人员工会会员待遇、岗位评聘等相关规定进行解读。
人事处、财务处、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工会、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房地产办公室、图书馆、网络与信息中心、后勤集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用工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本站通讯员:王道平
相关链接:《中国海洋大学实施“人才派遣”用工方式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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