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青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住房建设

作者:张 玉来源:青岛日报2010年3月11日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0-03-11 字号:

时下的房价,对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也是今年全国两会的众矢之的。温家宝总理在 《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直指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如何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驻青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审议和讨论《报告》时直言不讳地提出了意见建议。

刘新国:强化政府责任增加房屋供给 "目前高涨不下的房价,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已经成为压在他们心中的一座大山。特别是对年轻人,房子甚至在考量着他们的理想、影响着他们的追求。"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刘新国说,因为住房的压力,现在很多年轻人出现早衰现象,而如果一个国家的年轻人失去追求和梦想,那住房问题就不再是简单的住房问题了。

刘新国说,抑制高房价,让居者有其屋,关键是要增加住房的供给,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的建设。应借鉴新加坡的经验,强化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的责任。新加坡住房的开发与建设是由政府主导,大规模兴建公共住房,制定了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购房准入政策,实行公有住宅的合理配售政策,基本保证了80%以上中等收入的家庭能够购买到廉价的住房。

刘新国说,如果简单地把房子分为高端、中端、低端三个层面,那么现在高端房子由市场配置,低端房子政府正不断加强投入,但中端房子在目前住房制度中没有很好体现,而这一需求群体数量巨大。当前,要分层次地增加住房的供给,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相建海:对房地产进行强保险制

从媒体热议的"楼倒倒"到"楼脆脆",在房价一路高涨的情况下,房屋质量问题也时有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青岛市委主委相建海说,一辈子节衣缩食供一套房子,成为众多普通百姓生活的真实写照。而一旦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更让他们苦不堪言。

相建海说,房地产的质量取决于政府的管理和房地产商的责任,但由于一些共同的利益,存在建管部门和房地产商相互"护短"甚至是掩盖质量问题的现象。确保住房的质量,应该从法律上予以规范,从行政措施上进行制约。他建议,应对房地产实行强保险制,一旦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就可扣除开发商的投资,也利于居民的索赔。对一些信誉不良的房地产商要坚决查处,并健全完善不良房地产商市场退出机制。 常德传:开放公共租赁房

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港集团董事局主席、总裁常德传提出了开放公共租赁房的建议。他说,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人群,即俗称的"夹心层"。如刚毕业的大学生、大部分外来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等。

常德传说,公共租赁房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他建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定价机制,要遵循"保本微利"原则,按照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来确定租金标准,但要比廉租房略高。在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地段选择上,应该适当考虑交通因素,避免公共租赁房遭遇部分城市已经发生的"空转"尴尬。要制订公共租赁房政策,严格审核租住资格,确保透明、公开和公正,避免政策的套利和寻租。 周名江:旧房拆除要有节俭意识

"很多城市在房地产开发中,拆除了建筑时间才十几年的建筑再建新建筑,这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周名江呼吁,这种现象要引起国家和社会各界的重视。

周名江说,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很多城市在建设中拆除了大量尚在使用期并且居住条件良好的建筑。 "这样的折腾不应该被允许,因为浪费的是全社会的资源。 "他认为,城市的建设要有长远规划和节俭意识,一些不必要的拆旧建新所浪费的资源,用在改善部分人居住条件上将起到很大作用。

本报记者: 张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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