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新规严控学术不端 教师严重违规或遭开除

作者:王晓亮来源:齐鲁晚报2009年11月30日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09-12-01 字号:

针对国内学术界暗流涌动的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中国海洋大学日前出台新规,圈定七种教师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违规者有可能被开除。

  11月30日,记者从中国海洋大学了解到,《 中国海洋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对从事教学、科学研究等学术活动的学校教师以及以中国海洋大学名义从事学术活动的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等的学术行为进行道德规范。

  哪些行为属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界定为七类行为,包括:捏造研究数据或结果,破坏原始数据的完整性,篡改实验记录,伪造文献资料;抄袭他人的论文、著作或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调查数据;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晋升申请等过程中,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学术经历、获奖证书等资料;研究成果发表时一稿多投;在未参与实际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或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保密制度以及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但尚未构成违法的,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分别给予责令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暂缓晋级、取消已经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应的处罚,并相应作出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被处罚人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作者: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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