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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中心采取多种方式杜绝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

作者:王亮来源:研究生教育中心发布时间:200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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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研究生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后备力量,能否把研究生培养成合格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将直接影响到打造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问题,是高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在研究生教育中心党支部进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集中学习的过程中,针对建设创新型国家、打造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问题,大家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同时结合近期浙江大学出现的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以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大家对于我校已实施的预防和惩戒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做法进行了总结:

    1、学术规范进课堂。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2007年7月)》的规定:“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是研究生的必修内容,各学科应该根据学科特点和条件明确具体要求,并安排专人或多人联合负责形式完成该培养环节,具体形式有各学科自行规定。完成该环节并达到要求,可计1学分。”目前,全校各学院均认真贯彻履行这一规定,选择该学院具有一定学术声望及人格魅力的研究生导师为研究生开设该门课程,给研究生传授正确的学术规范,通过培养环节使研究生在学术文章、论文写作和科研工作中熟知规则,领会学术活动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同时导师还根据自身的人生成长经历给研究生树立正面的榜样,用榜样的力量去激励研究生树立终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信念。

    2、学术道德教育常抓不懈。作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管部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一直致力于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工作的开展。2008年7月,结合在毕业研究生论文写作中出现的几起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工作部会同学位办一起形成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科学道德规范(讨论稿)》和《学术不端行为案例汇总》,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研究生诚信教育活动,要求各学院组织研究生进行讨论,从正反两方面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进行规范,同时要求各学院将开展研究生诚信教育纳入日常研究生教育工作中。2008年9月,在2008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的过程中,研究生工作部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的内容体系,从研究生入学时就为其树立正确良好的学术道德理念,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3、学术道德规范建章立制。在2008年学校以校学位委员会文件的形式颁布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科学道德规范》和《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处理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试行办法》,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进行了正反两面的教育引导与规范约束,使我校研究生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此前,学位办公室在组织新遴选导师的培训会上,也注重对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等资料,要求导师以身作则、高度重视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过程中,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加强学术道德、倡导科学精神”研究生学术道德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学校学生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十项主题活动之一,希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在全校研究生中再次掀起学习、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高潮,努力建立预防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长效机制,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保障和促进研究生科研活力的健康发展。

    在讨论的过程中大家纷纷表示,新时期面临新问题,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要从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和规章制度三个环节进行规范,这将是我们今后的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我们必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良好的学术环境、形成确保研究生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周济部长讲的“借助道德的力量,使之不愿违背学术道德;借助制度的力量,使之不能违背学术道德;借助社会的力量,使之不敢违背学术道德。”为培养合格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国家科技创新重要后备力量保驾护航。

本站通讯员: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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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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