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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历史优秀建筑扩容 全市新添182处保护对象

作者:未知来源:青岛新闻网发布时间:200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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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我市确定福山路2号甲等182处近代建筑为青岛市第二批历史优秀建筑。有关方面将加大保护力度,使这些历史优秀建筑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在城市的快速发展中能够有效延续、传承。

 

  据了解,确定为历史优秀建筑后,市各有关部门将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划定历史优秀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置保护标志,逐步建立起科学的记录档案。历史优秀建筑的保护工作,将严格按照《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委关于做好全省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各级政府还将在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

 

  此前,我市已经将美国领事馆旧址(沂水路1号)等131处建筑列为青岛市首批历史优秀建筑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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