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第二实验小学上网络实验班的一年级学生接到通知,除了要缴纳学费以外,还要交8000元买手提电脑。校方认为统一购买便于管理。至于网络实验班的教学内容,王老师说和普通班并没有区别。
其实,不管有没有差别,强令小学生买电脑这个坏头不能开,更何况,对象只是一年级学生。就算是上网络实验班也不应该提出这样要求,原因有二:一是不能让小学一年级的学生负起这么重的担子,不管其家庭是否有这个能力承担;二是就算是上网络实验班,小学学生要学的知识也远不只是电脑知识,这么做不仅违背而且不利于小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宗旨和原则,因此,这个坏头不仅不能开,而且教育部门应马上叫停。
据新闻报道的介绍,每台8000元的买手提电脑,校方要统一购买,理由是便于管理。老实说,这样的理由简直是“掩耳盗铃”式的自欺欺人。在电脑服务非常方便的北京,难道家长自己去买的手提电脑就不便于管理吗?不知道学校所谓的“管理”,含义到底是什么?谁出的这个“好主意”,就应该让他或她出来介绍一下这种“便于管理”的“新管理经验”,如果能说得通的话,再让家长买不迟。
我相信,提到这个问题,校方或其它有关部门和领导就会躲开不愿讲了,因为明知这是无论如何也讲不通的,更别说“经验”了。在当前教育费用不断上涨,家长不堪重负的情况下,强令小学生买电脑这个坏头一定不能开,否则,乱收费现象只会更加严重。其实,这只不过是乱收费的“变种”而已,所以,家长不要上当,教育主管等相关部门更要及时查处,依法履职,消除各种形式的教育乱收费现象。
新闻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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