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父母认识新的我
小侯是管理学院2005级的学生,进入大学不到半年,他便有了自己的事业,而他的“创业史”也颇为艰难。2005年10月份小侯与同宿舍的两名同学一起筹集了5000元作为资金,到潍坊和一家三级代理公司谈合同,由于相隔太远、联系不便等问题没有谈成,最后该公司的负责人给他推荐了一家青岛的电子产品公司。侯同学回青后找到那家公司,在经过6次艰难的谈判后,终于达成协议:公司同意以二级代理的价格提供货源——文曲星、mp3、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侯同学的事业开始了。
谈到自己涉猎“商海”的缘由,小侯说有勤工俭学的因素,还有一个非常简单的理由:我要改变自己在父母心中一贯的不爱学习的“小孩子”形象,让自己可以变得更加稳重和成熟。小侯说自己不是简单的商人,在同记者的谈话中,小侯一直不停地给记者纠错:不是“推销”,是“满足同学的需要”,不是“客户”,是“同学”、“朋友”;不是讲“盈利”,而是重“情义”。小侯说很多同学都误以为他们是“商人”。而实际上,他们每售出一件产品,赚的钱只有3——10元。
观点:
如何看待大学生“经商”?大学生经商应该注意些什么?就此,记者采访了学生工作处处长王明泉。王明泉对记者说,在学校内的任何“商点”都是经过校方公安处审核通过的,而校方在审核时会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要求和具体经济状况,为学生提供锻炼的机会。当然提出申请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要求:首先要以学生所在院系或者学生会的名义提出申请,随后由公安处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工作,作最后定夺。王明泉说,学校的“跳蚤市场”、图书市场等的设立都是严格遵循这样的程序。
王明泉说学校提供了2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支持贫困生,他希望学校学生应该在大学四年内集中精力学习,学到本事,希望贫困生充分享受到助学岗位和助学基金的优惠,而不要牵扯精力从事经商活动。
黑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员赵瑞政认为,大学生在校经商是一种“短视”行为,“学子商人”的出现也是一种悲哀。他不赞成大学本科阶段的经商行为,“大学是一个打基础阶段,学生应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当中,国家投入巨资建高校是为了培养人才,而不是为出几个大款”。学校应防止学生这种急功近利的作法,改革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把学生从误区中拉回来。
笔者认为,在大学期间,学习始终是学生的主业,大学生从事商业活动也是可以理解的,从上文的采访中我们看到大多数学生“经商”多是本着锻炼自己能力、排解经济压力的目的,这也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但“一人分扮两角”却应该有轻重之分,切不能顾此失彼,本末倒置,“校园商人”需合理分配时间,并选择一些对将来有用的经营项目。同时,家长和学校切莫和学生产生对立情绪,应对学生从事商业活动加以及时引导,这也达到了教育的真正目的。
记者:观海听涛专题组
专题组人员:刘子洲、姜源、蔡坪袁、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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