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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当自重 维权以自强——女研究生与专家面对面(一)

作者:刘琳 陈君…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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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000名本科生做了婚恋与性心理调查。其中有50%以上的学生认为婚前性行为是个人的事,不需要多加指责,而20年前这样认为的只有11%

 

——人生时起时伏,会走很多条路,但每条路都应该走得踏实,不能浪费时间。

 

316日,我校法学院法律系主任刘惠荣以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主任王萍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为全校部分女研究生作了一场名为“维权·发展·自强——中国海洋大学女研究生与专家对话面对面”的讲座。从法律、心理学和社会学角度讲述了有关女研究生维权和发展的问题。

 

女性当自重 维权以自强

 

84%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其中最大的受害群体为30岁以下的未婚职业女性;54%的女性听到过黄色玩笑;29%的女性遭到过有暴露癖的男性;27%的女性在非自愿的情况下与他人身体接触;8%的女性曾被偷窥,2%的女性遇到过电话性骚扰。

 

有一个笑话,一男一女坐在一块,两人都很困,如果女生的头靠在男生的肩上,就会发生一个故事,而如果男生的头靠在女生肩上,那发生的就是事故。对于性骚扰事件的普遍出现,王萍教授认为其原因为:首先由于社会大环境的变化,人们性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人们对性的包容程度提高了,10年前如果你形容一个姑娘“性感”,就肯定会受到别人的嘲讽 “怎么,你要耍流氓啊?”可是现在“性感”这个词就没有贬义了。其次,男女之间的交往比以前更开放了一些。我们曾对1000名本科生做了婚恋与性心理调查。其中有50%以上的学生认为婚前性行为是个人的事,不需要多加指责,而20年前这样认为的只有11%。第三,现在社会生活中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利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这种现象。

 

除了骚扰者本身的一些生理心理原因外,受骚扰者的一些不当行为也是诱发性骚扰行为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作为受害者,因为取证难度很大,所以很难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而对于那些投诉人,往往又会受到某些世俗观念的影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女性的利益,在讲述中王萍对大家提出几点建议:首先,女性要注重自己的举止,尤其是与男性独处时,不能太随意,不要给对方以误解。第二,女性应该着装得当,现在一些透明装、露脐装、超低领等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欲望”,建议同学们在与别人的交往中尽量不要特别突出自己的性别,自然交流就行。第三,俗话说:“吃人家嘴短,用人家手短”,为了防止以后别人以此要挟你,所以不能贪图小便宜。

 

虽然目前我国在性骚扰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还存在困惑和不足,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抛弃法律这一有利武器。每个人都应该树立一种法律观念,最大限度地利用法律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刘琳 陈君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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