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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延明强调:要加强海洋与渔业的法制建设

作者:佚名来源:中国海洋报发布时间:200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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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省政府把海洋产业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把渔业作为农业产业中的一大优势产业重点培植发展。当前,全社会关注“三农”的氛围更加浓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国家和省里将会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战略部署的实施,如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半岛城市群、生态省建设等都与海洋与渔业工作密切相关。这些都为海洋与渔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要充分挖掘和发挥海洋与渔业的潜力和优势,不断拓展开发利用的广度和深度,将潜在的巨大资源优势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重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抓住结构调整主线,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处理好开发与保护、利用与管理、近期与长远的关系,把发展建立在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推进海洋与渔业经济的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要加强海洋与渔业的法制建设,大力推进海洋综合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创新,进一步提高海洋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全省海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重视法制建设,加快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将与海洋与渔业开发利用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相关的一切活动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内容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沿海各地和海洋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人大支持,政协参与,在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配套法规制度,规范各类海洋与渔业开发活动,提高资源配置水平。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依法用海,依法兴渔的意识,依法规范海域使用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好海洋开发利用秩序。

新闻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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