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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专家20日在青岛探讨民法制度变革

作者:董学清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发布时间:200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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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 1121电 (记者 董学清)“中日韩民法制度趋同道路的探索”国际研讨会,20日在青岛举行。从事民法研究的中日韩三国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共同探讨中日韩三国的民法制度问题。

据介绍,本次研讨会为期两天,是中日韩三国民法学界在中国的第一次聚会,也是三国学者首次探讨民法制度的趋同问题。研讨会将展示中日韩三国民法学界已取得的成就,拓展民法制度研究视野,明确在东亚区域经济整合中中日韩三国民法学者的历史使命,进一步整合三国的研究力量,对推进东亚区域法律框架的形成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会长梁慧星教授说,中国近代法律受日本的影响巨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走向法治的进程中一直重视日本的经验。近年来,韩国的立法经验也开始受到重视。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区域化趋势日益加快的形势下,中日韩三国学者共同研究、探索三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趋同道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意义。

韩国民事法学会名誉会长李英俊在致辞中说,近年来,中国民商法的飞速发展,引起了世界的关注。尤其是最近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被认为是融合中国固有的传统与世界法思潮而制定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李英俊祝愿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物权法的编纂,对东亚乃至全世界法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

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领事韩中旭说,最近几年来,与经济纠纷相关的民、刑事案件持续增多。中日韩三国间有关民法制度的讨论,将会加强三国间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他希望三国通过本次会议能够弥补本国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更好地为各国民众服务。

本次研讨会由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主办,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青岛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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