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意向书 法学院开辟新教学基地

作者:伯玉来源:中国海洋大学报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03-12-20 字号:

2002年12月31日,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徐祥民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魏学平在建立学术合作暨教学基地意向书上签字,法学院和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展广泛的合作与交流。我校副校长翟世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声等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意向书,法学院每年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实习学生,参与法院的业务工作,以提高学生的司法审判实践操作能力;双方在山东法官培训学院聊城分院,联合举办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班等短期培训班;双方根据工作和学科发展需要,每年确定3—5个法学研究课题,并针对新的、前沿性的学科、案例及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探讨;法学院在干警培训、进修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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