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野”是“养”应制定清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麦康森的提案关注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作者:杨海涛 左伟来源:青岛晚报 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20-05-25 字号: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名誉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麦康森带给今年全国两会的是关于落实《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提案。

  “疫情防控进入中后期阶段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处理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与尽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矛盾。恢复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是保障食品供应、抑制物价、保就业、保稳定。 ”麦康森在提案中写道。

  “2月24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是十分必要的。并要求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但是,公众、甚至地方相关部门的政策制定者对野生动物的法律上认知是不一致的。一些地方配套规定急促出台,导致我国一个产值5206亿元、从业人员超过1409万人的野生动物养殖行业(《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国工程院2017)处于迷茫之中,不知何去何从。 ”他说。

  例如,有些地方出台相关规定,把养殖达半个多世纪的中华鳖、牛蛙(二者产值达1500亿元)列入了禁养、禁食的野生动物目录。这些特种动物养殖不仅关乎百姓的菜篮子,同时也为农民脱贫致富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一定要科学决策,精准施策,切忌一刀切,避免矫枉过正。基于这一背景,麦康森提出如下建议:

  一、必须有三点认识:1.从野生植物的采集到种植、从野生动物的围猎到驯化养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过程。现在的家畜、家禽就曾经是野生动物。随着地球人口增加与对食物需求的不断增长,必然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被驯化养殖和食用;2.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的定义是指珍贵、濒危的或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并非指所有在自然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3.通过人工繁殖、驯养野生动物,是避免其濒危灭绝的重要途径。

  二、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专家(动物学、传染病流行病学、动物养殖学)尽快制定一个科学的、符合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现在产业实际的野生动物养殖正面清单(容许养殖与利用的),对清单以外的野生动物即禁猎、禁养、禁交易、禁食用。

  三、将正面清单容许养殖的野生动物正式认定为农业经济动物,不再称为“野生动物”。规范养殖过程,建立生产、销售、食用可追溯体系,加强市场执法管理,保证产业健康发展。

记者:杨海涛 通讯员:左伟


编辑:罗惠琪

责任编辑:罗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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