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受聘我校兼职教授

作者:金松来源:新闻中心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07-12-11 字号:

吴德星校长(右)为邹川宁院长颁发聘书

    本站讯  12月7日,我校在胜利楼会议厅举行仪式,聘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川宁为兼职教授。校长吴德星出席仪式并颁发聘书。

    吴德星首先对邹川宁加盟海大表示热烈欢迎。他说,邹川宁教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他的加盟,对海大法学学科师资力量的充实与提高,教学手段与方法的改进与完善等,必将是一个很大的推动与促进。中国海洋大学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着良好的友谊与密切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双方在法学教学与实践等方面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形成了一系列好的做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他希望邹川宁教授能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自己渊博的学识与丰富的阅历,与海大法学专业其他专家学者一道,为海大、青岛乃至国家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法学人才。

    邹川宁对受聘我校兼职教授表示感谢。他说,能够在阔别校园20余年后再度踏进校园,并成为中国海洋大学的一名教师,自己感到非常荣幸与激动。成为海大的一员,对自己来说是一个充实和发展的机遇,但更多的是育人的责任与使命。他表示,将进一步推动院校合作,利用自己的司法实践经验,结合法学理论研究,为教书育人和司法审判作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人事处处长万荣主持了聘任仪式。法政学院院长徐祥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法政学院师生代表参加聘任仪式。

文/图:金松


合影

邹川宁教授简历

    邹川宁,男,汉族,四川渠县人,研究生学历,1962年5月29日生,1984年8月1日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83年10月1日入党。1980年09月-1984年08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生;1984年08月-1988年04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88年04月-1989年02月,北京大学外语系进修学员;1989年02月-1991年10月,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1991年10月-1992年10月,英国伦敦大学访问学者;1992年10月-1995年06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95年06月-1995年09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审判员;1995年09月-1998年04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8年04月-2000年01月,青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00年01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烟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04年12月28日,根据邹川宁的辞呈,决定接受邹川宁辞去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2005年1月30日在青岛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补选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现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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