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十四五”期间,中国海洋文化蓬勃发展,海洋文化资源调查以及海洋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取得长足进步。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沿海各省市应在以往奠定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查海洋文化资源,科学保护海洋文化遗产,通过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推动海洋文化繁荣振兴,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沿海地区拥有丰富的海洋历史文化资源。中国是陆海兼具的国家,各沿海省市海洋文化资源各具特色。以青岛地区为例,这里自古以来就是海上贸易和对外文化交流的重镇,海洋文化遗产丰富:琅琊台遗址、板桥镇遗址、胶莱运河、马濠运河、青岛天后宫、金口天后宫、沙子口天后宫、王哥庄娘娘庙、栈桥及回澜阁、潮连岛灯塔、雄崖所故城、浮山所城遗址、三里河遗址、贝丘遗址、齐长城遗址,古航线、古驿道、海防海战的古战场、水下舰船和遗物、人物事迹,还有涉海民俗节庆、涉海民间传说、岛民故事、渔歌渔谚和音乐,以及大量的沿海炮台旧址群、港市街区、建筑遗存、工程遗址等,不胜枚举。这些遗产内容丰富且类型多样,既有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有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既有景观文化遗产,又有记忆文化遗产;既有海洋线路文化遗产,又有海洋遗址文化遗产。有的已经列入国家、省、市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为观光景点,但有的正在被渐渐遗忘,有待调查、保护、开发和利用。
系统调查海洋文化资源是开发利用的前提。沿海省市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把对海洋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挖掘、整理列入文化建设的重要议程,纳入当地“十五五”规划。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与高校、科研单位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对本地的海洋文化资源和海洋文化遗产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家底,以便分类施策。实际上,目前许多地方尚未充分掌握当地海洋文化资源和遗产状况,这与海洋文化遗产分布零散有关,也与类别类型确认度模糊有关。这就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基础工作的开展。对沿海城市来说,海洋历史文化遗产是确认文化归属、实现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是沿海区域文化品格和沿海城市定位的历史渊源,是城市文化软实力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地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资源。
科学保护海洋文化遗产和资源是开发利用的基础。“十四五”期间,各地在海洋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加强文博场馆建设和海洋文物、水下文物保护,注重海洋文化遗产点调查和保护;在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非遗项目活态传承保护得到加强,展馆建设、数字技术与文旅体验项目蓬勃发展。其中,“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成功申报世界遗产,成为中国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各地不断探索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新模式,形成了数字科技赋能海洋文化遗产保护、活化利用海洋文化遗产两大亮点。当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一些海洋文化遗产未被纳入保护体系,经费不足、人才缺乏、高科技手段利用度不高、重申报而轻保护等问题突出;二是出现了重技术形式而轻文化内涵、重文旅开发而轻遗产真实性的倾向;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存在条块分割、职责不清、体系化不足的问题;不少地方仍然以单体要素保护为主,尚未建立协调统一的保护管理机制,难以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挖掘海洋文化遗产价值,也难以有效激活遗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以海洋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赋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文化资源的开发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等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并激发民众关注、参与的热情。要统筹推进海洋文化资源和遗产的调查、保护和开发,因地制宜塑造海洋文化品牌,并与当地海洋经济、社会经济发展整体目标相契合。要防止海洋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更新、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经济开发中遭到破坏。要积极推动国家海洋文化公园建设、海洋文旅发展、海洋文化研学及教育传播的硬件设施建设,并积极推动海洋文化的国际合作与海洋文化交融。要大力强化海洋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科技含量,通过人工智能、数字云技术、虚拟现实等方式,推动各行业特别是文化企业的人才、资本、技术参与,提升海洋文化发展能力,促进文旅融合,增加旅游收入渠道,进而实现海洋文化与海洋经济同频共振和高质量发展。
作者: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中华文明研究中心 修斌
新闻链接:【社会科学报】加强海洋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2026年7月9日 4版)
编辑: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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